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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辅修专业教育工作的通知
 

关于开展2016年辅修专业教育工作的通知

 
2015-12-08 10:43:43
  

关于开展2016年辅修专业教育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:

根据《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闽师教〔2013〕76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我校2016年辅修专业教育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公布招生方案

2015年12月19日前,拟招收辅修专业学院在本院网页上公布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进度安排及缴费金额(辅修专业实行学分收费听课制,文、理、工科和体育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,艺术类专业每学分150元)。

二、报名

2015年12月19日至2016年1月18日,学生登录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报名,并提交以下纸质报名材料:

1、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(一式三份,见附件);

2、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一份(2015级学生的成绩单可于2016年2月29日前提供)。

报名材料经主修专业学院审核、盖章,由主修专业学院汇总后于2016年1月19日转交辅修专业学院。由辅修专业学院对申请修读学生进行必要的考核,并将通过考核、可以修读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批。学生未按时递交报名材料,视为自动放弃。

三、资格审核

2016年1月19日至3月2日,主修专业学院、辅修专业学院、教务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。

四、缴费

2016年3月7日至11日,完成修读学生的缴费工作。

五、授课

2016年3月9日,开始教学工作。

师大教务处通知链接:http://jwc.fjnu.edu.cn/7d/e4/c432a97764/page.htm
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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